各县区老科协,市老科协各分会:
根据淮安市老科协章程(2011年3月4日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和市老科协2018年3月8日会长办公会议的决定;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精神,提升办会水平,鼓励全市退休老科技工作者在社会主义“四个文明”建设中做出更大贡献,拟于今年本会第六届(2011年-2018年)换届时进行优秀老科技工作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表彰奖励。现将推荐和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市老科协会员,主要业绩期限为2011年-2017年,并在老科协组织内工作三年以上者均可参加优秀老科技工作者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
本市老科协各分会,县区老科协及所属各分会、乡镇(街道)老科协组织均可参加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
二、评选条件
1、优秀老科技工作者: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创新、求实、奉献的科学精神,退休以后在科研开发、成果推广,创办科技型企业,技术服务、科学普及、建言献策、著书立说、人才培养及其他服务社会方面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和事迹突出者。
2、先进工作者: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创新、求实、奉献的科学精神,在开创老科协工作新局面、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再做贡献、维护老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和热心会员服务、努力建设老科技工作者之家等方面成绩显著者。
3、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中办发[2005]19号和苏办发[2006]12号文件精神,党政领导重视,主动争取领导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工作活跃,社会影响好,在团结和组织老科技工作者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作用方面成效显著;
(2)组织机构健全,坚持民主办会,办事机构精干团结,规章制度完善并坚持执行,集体领导得力;
(3)坚持以会员为主体,在营造老科技工作者之家软硬环境、维护老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方面成绩突出;
(4)勇于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推进协会改革和工作发展,协会的凝聚力和实力明显加强。
三、推荐名额分配
参照“省老科协表彰奖励办法”,本届对优秀老科技工作者和先进工作者的表彰奖励不事前确定最终名额,不平均分配,先按照推荐单位会员人数及工作情况,分配相应推荐名额,再按照“贡献突出、业绩显著、能较好地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的总要求,由推荐单位统一上报,由市老科协在全部推荐名单中确定最终表彰奖励的名单和人数。
先进集体的评选:市老科协各分会和各县区老科协先进集体,由市老科协评选小组推荐并通知被推荐单位填先进集体申报表上报。县区老科协各分会和乡镇(街道)老科协先进集体,由所在县区老科协推荐,并填写先进集体申报表,由县区老科协初审后统一报我会。
(详见附件二)
四、申报时限:
请各推荐单位在充分民主协商的基础上,于2018年3月31日前,将议定的申报表,推荐表及照片等相关材料用专递邮件报送我会。
五、组织领导和评选表彰:
表彰奖励的评选工作由市老科协领导下的评选小组负责,经评选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名单,报经市老科协会长办公会核定。拟将上述评选确定的表彰对象,在本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隆重表彰。
联系人:季忠民 13861559256
戚 朗 18762016855
附件一: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先进集体申报表(3页)
附件三:先进工作者推荐表(5页)
附件四:优秀老科技工作者推荐表(5页)
附件下载:关于推荐评选市老科协第六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doc
淮安市老科协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