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到访淮安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网站,今天是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关于完善“老有所医”工作的建议

清江浦区老科协 陈广宝

 

7月22日杨子晚报刊登的消息《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已于7月21日公布。在总结近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医养结合的政策、服务、标准、人才、信息等体系,为守护我国2.67亿老人最美“夕阳红”绘出路线图。笔者认为:医养结合的基础和核心内容是“老有所医”。只有不断完善“老有所医”,才能更有效地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为了了解我区目前“老有所医”的基本情况,为政府完善“老有所医”,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提供参谋,我们于近期对黄码、盐河、城南、清浦等数家镇(街道办事处)的“老有所医”情况作了一次调研,现将调研的基本情况和建议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当前,我区老年人在普遍享有与普通人一样的医保(即:在生病住院时按规定报销部份医药费用)之外, 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年享有一次免费体检。医疗机构同时为老人们建立“家庭医生档案”,使老人们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自己身体的变化情况,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安排膳食、养生和医疗,提高晚年生活质量,并使部分老年人的寿命有所延长。使老人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但是近年来,许多老年人觉得现行的“老有所医”政策还不够完善,“老有所医”仍有后顾之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逐年增加的医药费用影响到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老人因为年纪越来越大,身体免疫功能同步下降,各种疾病自然增多,随之产生的医药费用自然逐年增加。对老年人来说,逐年增加的医药费用对晚年生活的幸福指数会产生一定副面影响。

(二)是“家庭医生”没有落到实处。医疗机构与老人们签订的“家庭医生档案”停留在纸上的多,落实到实际中的很少,满足不了老人们的实际生活需求。

二、四点建议

(一)加强对“老有所医”工作的领导。区,镇(街道办事处)两级政府分管医疗卫生工作的领导须将“老有所医”工作列入分管内容,负责检查督促医务部门对“老有所医”等各项惠老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将“老有所医”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范围。

(二)增订“老有所医”经费保障条款。政府每年拿出一定数额资金用于“老有所医”医疗药品费用优惠补贴。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落实“家庭医生”各项措施。区卫生健康委及相关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家庭医生”医惠服务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做到不漏一人,不缺一项,高满意度。使老年人真正享受到“家庭医生档案”所列举的各项医惠服务。

(四)加大对“老有所医”工作的宣传和表彰。政府及相关部门每年召开一次“老有所医”工作总结表彰会议,表彰成绩突出的医务部门和医护人员,促进“老有所医”工作不断深入和优化,使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得到更好地传承和发扬。

 


© 淮安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2016
联系电话:0517-62560488 电子信箱:lkxbgs@126.com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南路112号  邮编:223000
苏ICP备1605427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