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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区老科协关于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调研报告

 清江浦区老科技工作者协

                      (2020年8月7日)

 

根据部分老科协会员反映,近年来,在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管理和服务所产生的矛盾和问题逐年上升,有的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根据江苏省老科协《关于开展助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建言献策竞赛活动的通知》苏老科字[2020]6号文件精神,区老科协委派浦楼街道办事处老科协分会会长张道举同志携部分会员于近期对“天龙御城”等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和建议报告如下:

一、 存在问题

1、物业乱收费现象较为严重。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

1)物业公司在新户入住时,利用业主对缴纳相关费用不够知情的情况下乱收费。如:按未入住的住户收取垃圾清运费、水电费、各种名目的押金等,应按照“物业费”的70%收取,但物业公司按照全额收取。

2)为自来水公司代收水费的小区,物业公司每月以加吨、加价等方式多收业主费用。

3)公共用房未经业主同意,物业公司私自对外出租,收取的租金归物业公司所有。

4)在公共场地私自划定机动车车位对外租用,收取费用归物业公司所有。

5)在电梯房及其他公共场地张贴商业广告,收取广告费用,归物业公司所有。

2、物业管理有不作为的现象

有些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做好服务,虎头蛇尾,偷工减料。小区新建时,保安、保洁、电工、消防工种齐全,时间一长,人员逐渐就变少了,导致夜间时常无人值班,造成电动车经常被盗,生活物品被偷,无人问津,无人处理,给居民带来经济损失和极不安全感。

二、原因分析

1、缺少对物管部门直接有效监管是导致问题产生的主要根源。近年来,虽然上级要求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但至今只有少数小区成立。一些小区成为街办、社区管理的“盲区”。

2、物管部门利用多数农民业主对相关政策法律不知情,不熟悉,钻政策法律空档。有相当部分业主是从农村上来的居民,对相关政策法律不知情、不熟悉,物业部门便不按规定或部分按规定执行,打“擦边球”。

3、物业部门把“赚钱”放在第一位,放松了管理和服务工作,该做的事情未按合同规定做到位,激化了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三、建议方案

1、成立小区党组织。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发挥监督管理作用。

2、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实现“业主自治”。

3、制定“文明小区”创建标准,把创建“文明小区”作为街办、社区的工作内容之一。

4、加强区人大相关规定的宣传贯彻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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